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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李芳 通讯员:李慧雯 孙凯
备受市民关注的《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进入实施后的第10天。为切实保障《办法》的实施效果、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市民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城市文明交通环境,5月10日早高峰,郑州交警一大队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
在金水路与二七路路口,早高峰时段路口各个方向的车流量都非常大,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骑行电动车时都能佩戴安全头盔,和过去相比变化非常明显,市民的守法的意识越来越高。
对于少部分没有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执勤民警将其带至路口东南角处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宣传教育学习点”依法采集其违法信息,并按照不同的违法情节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口头警告、法律法规学习、微信朋友圈宣讲承诺、书写守法承诺书、体验式执勤等。对于交警部门“三教育一采集”系统提示“当事人已存在3次教育采集记录”的,民警予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还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纠正,并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违法载人”、“走机动车道”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相应违法行为采集违法信息后进行罚款处罚。
据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明昊介绍,自《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连日来郑州交警部门的宣传和管理,有不少电动车驾驶人能够自觉佩戴头盔出行,还有家长自觉给6岁以下儿童购买了儿童头盔,安装了安全座椅,起到良好效果。
接下来,郑州交警一大队还将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用好“教育+处罚”办法,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见成效,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孙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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