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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李明军 通讯员: 王艺莹 志 龙
“感谢检察院对我从轻处罚并给予教育,我将以此为戒,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近日,罗山县检察院就在校大学生黄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律师进行听证评议。
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黄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向陌生人出租、出售多个微信号,后这些微信号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黄某获得非法利益一万余元,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罗山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犯罪时黄某系郑州某大学的在校学生。因贪图小利,被犯罪分子利诱蒙骗,沦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其违法所得刚刚达到立案标准。到案后,黄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仅会成为其人生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也不利于今后进入社会正常生活。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拟对黄某做出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和黄某认罪悔罪的态度后,一致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同时希望黄某吸取此次教训,遵纪守法,反馈社会,并对该院人性化执法、教育挽救失足大学生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会后,听证会主持人陈愚华对黄某进行训诫,告诫其要学法、守法,莫要贪图蝇头小利,今后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回馈社会。
近年来,不少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被不法分子利用,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沦为了电信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罗山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少捕慎押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审慎把握司法打击尺度,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让法律更有温情,帮助涉案学生悔过自新,投入正常学习生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 辑:李芳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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