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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芳芳 通讯员:王承宇
案例一:
2024年8月12号郑州交警四支队接群众举报,在2024年8月9日下午17点18分,豫AA****3车主在紫荆山路西大街路口按照信号灯指示,在由南向西左转道有序行驶,即将通过路口时,直行道上的豫AA****5无视道路上实线标识,突然进行变道,险些酿成交通事故,从直行变为左转,并且在开始转向行为后才开启转向灯,丝毫不顾及其他车道正常行驶车辆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该直行车辆行车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了违法车辆实线变道全过程。
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观看举报群众所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豫AA****5白色比亚迪牌新能源小型轿车确实存在该违法行为,一大队民警立即与该车辆驾驶人史某进行联系,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要求其前往我大队接受处理。
2024年08月13日,豫AA****5车辆驾驶人史某到达我大队,让其观看了举报群众所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车辆驾驶人史某也对该违法行为表示认可,民警对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100元记一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8月12日下午17时许,四支队接群众举报2024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许,举报群众驾驶豫C****V号白色轿车沿中州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紫荆山南路交叉口时,一白色轿车从其车右后方突然窜出,强行向左转弯,致使其紧急刹车,两车差点相撞。
通过提供的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豫A****G号白色轿车当时沿中州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紫荆山南路交叉口时,从最右侧直行车道驶入路口,并加速强行向左打方向,致使豫C****V号白色轿车紧急刹车。
经查,豫A*****G号白色轿车驾驶员,在通过有灯控路口时,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影响到其他正常车辆行驶。四支队四大队于当日下午将该车驾驶员刘某通知到支队接受调查处理,违章驾驶员刘某到队后,结合行车记录仪视频和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讲解批评和教育,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进行50元不计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孙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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